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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宝已经没有咳喘了,为什么还要定期复诊?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0-03-10 00:00:00 浏览次数:345

我国《儿童支气管哮喘诊断与防治指南(2016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2016版指南》)推荐,在各级治疗中,每1-3月审核1次治疗方案,根据病情控制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。


GINA也强调,哮喘患者必须定期复诊,监测评估目前症状控制水平、调整治疗方案后的治疗反应、发作相关危险因素、吸入装置使用方法及用药依从性。复诊的频度依据患者哮喘控制水平,治疗反应和患者及家长的哮喘自我管理水平而定,建议初次启动规范治疗后1-3月复诊,以后每3-12月复诊1次。这是GINA的总体推荐,GINA没有专门针对儿童患者予以具体推荐。


对于5岁以下儿童,GINA强调,由于有相当比例5岁以下儿童哮喘病人的症状会自然缓解,因此对此年龄儿童的控制治疗方案需要定期评估(例如,每3-6月)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。


以下我们再看看相关指南推荐的儿童哮喘降级(减量)治疗方案和停药指征。


GINA和《2016版指南》推荐儿童哮喘的降级(减量)治疗原则为:如果经规范治疗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至少3月,可予以降级治疗。降级治疗时吸入性糖皮质激素剂量下调速度为每间隔3个月下调25-50%。


研究显示,尽管目前哮喘症状控制良好,但降级减量过快会增加急性发作的风险[4]。GINA推荐的停药指征为:处于第二级(单独使用低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或口服白三烯受体拮抗剂)治疗的哮喘儿童,6-12月无症状可考虑停药。GINA推荐的儿童哮喘停药指征没有区分学龄前儿童和学龄期儿童。欧洲呼吸学会(ERS)针对学龄前儿童哮喘,推荐最低剂量控制药物治疗3个月无症状可考虑停药。


本文来源:宝宝已经没有咳喘了,为什么还要定期复诊?  http://www.leyikang.com/baike/detail-856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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